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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明确提出:“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毛泽东同志关于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理论,也叫“两点论”。它要求人们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时候,要坚持“两点论”,不要搞“一点论”;要坚持“重点论”,不要搞“均衡论”;要坚持“转化论”,不要搞“静止论”。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最科学、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不仅创造性地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而且指导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是一个革命的法宝。
所谓腐败,从社会意义上讲,就是泛指人的思想行为败坏、堕落,也指制度、组织、机构、措施等混乱、黑暗。比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享乐腐化等,都属于腐败的范畴。所谓廉洁,就是指从事社会活动的人,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贪污、不行贿受贿、严于律己、大公无私、清正做人、廉洁从事。社会实践证明,腐败与廉洁就是一种矛盾,就是自从容不迫阶级以来人类社会中一种普遍而又特殊的矛盾。
应用“两点论”,对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正确观察分析和解决腐败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我们应该把它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
一、认清廉洁是矛盾主要方面,坚定搞好反腐倡廉的信心
当前,在党内和社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有一种错误思想倾向,就是有些人认为现在文化教育败和不正之风已经发展到无孔不入、无处不有和积重难返的地步,他们对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其实,这种思想认识是不符合当前我国客观实际的,对反腐倡廉建设是非常有害的,应该加以认真解决。
毛泽东同志在谈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关系时指出:“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的。矛盾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生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就要求人们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矛盾的两个方面,而且还要分清矛盾哪一方面是主要的,哪一方面是次要的,要坚持“重点论”,不要搞“均衡论”。只有这样,才能认清事物的性质,为研究解决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用这一理论、观点、方法来观察分析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状,我们就会看到:在腐败与廉洁这一矛盾中,两个方面也是不平衡的,也是有主有次的;廉洁方面,是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而腐败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起着非主导作用。其明显标志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基本事实:一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各行各业,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都是清正廉洁的,而搞腐败和不正灾害风的只是极少数。这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在这个问题上,要讲两句。一句是,我们党的路线是正确的,党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是廉洁奉公的。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广大党员、干部同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反腐败斗争也是有成效的,这些都是事实。另一句是,在党内、在国家机关中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有些方面还在滋生和蔓延,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感忧虑,迫切希望采取坚决措施加以解决。我们不能否定党的主流是好的,也不能低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性。”(1993年8月21日《在中共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二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各行各业,都坚定不移地大力加强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全国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677924件,结案679846件(包括十六大前未办结案件),给予党纪处分518484人。查办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极少数高级干部严惩违纪案件,依纪依法严惩。使纪委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员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这就说明我们党对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也说明我们党是有能力和有办法治理腐败的。只有这样地观察和分析问题,才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看到成绩,看到光明,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坚定胜利的信心,增强前进的勇气。
二、不忘腐败是矛盾次要方面,增强对反腐倡廉的坚定性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在党内和社会上也有人认为,腐败是自有阶级以来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当今中外司空见惯,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他们对反腐倡廉建设麻木不仁。这种思想认识也不符合当前我国的客观实际,对反腐倡廉建设也是有害的,也应当加以认真解决。
毛泽东同志在谈到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关系时也指出:“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并在《关于农业合理化问题》中说:“不能忽略非本质方面和非主流方面的问题,必须逐一地将它们解决。”这就是说,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是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的,同时又是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并由此决定事物的生命,推动事物的发展。这就要求人们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时候,既要看到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要作用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处于被支配地位、起着非主导作用的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要坚持“两点论”,不要搞“一点论”,不能犯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错误。对解决腐败与廉洁的矛盾,我们也应该采取这种态度。中共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在向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易发多发态势,极少数高中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恶劣。当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信念动摇,思想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早在1993年8月21日,江泽民同志就在中共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2005年1月1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也曾尖锐地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由不得此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和危害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看到廉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本质和主流的同时,又要看到矛盾非主要方面的腐败现象的严重存在和严重危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居安思危、坚持长期作战、防患于未然,使反腐倡廉建设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牢记矛盾主次方面转化,打好反腐倡廉的主动仗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前在党内和社会上还存在一种错误倾向,就是反腐倡廉雷声大,雨点小;指责别人多,严于律己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手段不硬,成效不佳。这一问题,危害更大,更应当加以认真解决。
毛泽东同志在谈到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关系时还指出:“事物内部矛盾着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着和自己向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着它的对立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这就是说,事物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的,并由此改变事物的性质。这就要求人们在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时候,要坚持“转化论”,不要搞“静止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使事物永远朝着对人们有利的方向发展。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我们就应该积极地、主动地、坚定有力地、卓有成效地创造条件,搞好腐败与廉洁矛盾的转化工作,努力使廉洁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永远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使腐败这一矛盾的非主要方面永远处于被支配地位、起着非主导作用,直至减少到最低限度。而要达到这个目标,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必须在这几个方面打好主动仗、抓好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党的性质、宗旨、任务、作风、纪委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耻观、权力观、金钱观、享乐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拒腐防变的政策、法规、制度、体制、机制建设,用法制手段管理人、约束人、监督人、管住人、管好人;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搞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拒腐防变工作,真正做到以党风带民风,促使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查办工作,严肃查处滥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严惩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等为重点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依纪依法予以严惩。只有这样,才能把反腐倡廉建设搞好,为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