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周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
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9-04-16〗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来源:办公室〗 〖打印本页〗



一、禁止出入私人会所。

二、禁止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禁止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禁止对办事群众作风粗暴、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超时办结。

五、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招商引资、重大外事活动经批准除外)。

六、在乡镇以上单位从事公务活动一律吃工作餐,禁止饮酒。

七、在乡镇从事公务活动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禁止饮酒。

八、禁止同城从事公务活动安排就餐。


var cnzz_protocol = (("https:" == document.location.protocol) ? " https://" : " http://");document.write(unescape("%3Cspan id='cnzz_stat_icon_1258671073'%3E%3C/span%3E%3Cscript src='" + cnzz_protocol + "s95.cnzz.com/z_stat.php%3Fid%3D1258671073' type='text/javascript'%3E%3C/script%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