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周口市委发布《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对于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行为予以严令禁止。
《周口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内容如下:
一、禁止出入私人会所。

二、禁止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禁止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禁止对办事群众作风粗暴、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超时办结。

五、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招商引资、重大外事活动经批准除外)。

六、在乡镇以上单位从事公务活动一律吃工作餐,禁止饮酒。

七、在乡镇从事公务活动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禁止饮酒。

八、禁止同城从事公务活动安排就餐。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