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周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周口市社科联四项举措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

〖发布时间:2019-04-11〗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来源:办公室〗 〖打印本页〗

近日,周口市社科联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上,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程鹏同志首先领学了《问责条例》全文,从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方面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使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明白要坚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永葆党员干部本色。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器,是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保证,明确了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问责必严格”的政治意识,标志着我们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彦涛最后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更加准确、深刻领会理解掌握其内容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严格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党组要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加强《问责条例》的宣传引导。利用社会观察、周口社科联网、周口论坛等社科宣传载体对《问责条例》进行宣传解读,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的浓厚氛围。四是以学习成效推动工作。党员干部都要对照《问责条例》,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忠于职守、敬岗爱岗、提升能力,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做到以知促行、以行强知。


var cnzz_protocol = (("https:" == document.location.protocol) ? " https://" : " http://");document.write(unescape("%3Cspan id='cnzz_stat_icon_1258671073'%3E%3C/span%3E%3Cscript src='" + cnzz_protocol + "s95.cnzz.com/z_stat.php%3Fid%3D1258671073' type='text/javascript'%3E%3C/script%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