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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明年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11-29〗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来源:周口日报〗 〖打印本页〗

11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周口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条例》出台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刘建中,副市长吴兵出席发布会。刘建中主持。

发布会上,王伟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特色,并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实施好《条例》提出要求;吴兵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利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分别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根据发布,《条例》共29条,不设章节,是小切口立法,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明确了我市水资源管理立法原则、职责分工,对水资源规划、配置和保护,取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等作出规定,既不抵触上位法,又突出周口地方特色,将对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治水体系和治水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起到重要作用,将有力推动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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