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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11月空气质量全省第一

〖发布时间:2023-01-08〗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来源:周口日报〗 〖打印本页〗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全省2022年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我市位居省辖市第一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对大气中各种污染物允许含量所作的限值规定,是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也是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依据。在该项指标全省排名中,我市位居18个省辖市第一名。

在省辖市所辖区排名情况中,我市港区、经开区、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名、第三名、第四名、第十二名。在全省县(市)排名中,我市项城、西华、郸城分别位居全省第三名、第十一名、第十三名。

去年以来,我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市强化工业企业治理,实施“一厂一策”、“一企一策”,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使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积极与电力部门合作, 落实“电力+环保”机制,严格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用电量监控,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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