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3〗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信息来源:周口日报〗 〖打印本页〗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地方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周口市委员会设置以下八个专门委员会:
文化和文史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
委员联络委员会